在古装清剧中,总督、提督、巡抚是大家比较常见的官职,比如两江总督、江苏巡抚等。那么,问题来了,在清朝这一历史阶段,总督、提督、巡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,谁的权力更大、地位更高?
清朝建立政权后,效仿明朝制度,采取的是以文制武的大政方针,大清朝的官员等级分为“九品十八级”,每品官职有正从之别,最小的官员为从九品。按照文武划分为:文职京官、文职外官、武职京官、武职外官。
总督:为文职外官(正二品官员),一般都领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都御史衔,加尚书衔后为从一品官员。清朝在地方常设八个总督:直隶总督、四川总督、闽浙总督、云贵总督、陕甘总督、湖广总督、两江总督、两广总督。李卫、曾国藩、李鸿章等名臣都做过总督。
提督为武职官名(从一品官员)。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。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。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,称得上封疆大吏。
首先,对总督、提督、巡抚三者的关系来说,一般是总督>巡抚>提督,也即总督一般可以监督巡抚,而巡抚又可以对提督进行节制。不过,对于清朝朝廷,通过官职品级的调整,促使总督、提督、巡抚三者之间不完全是上下级的关系,而是让三者互相制约和平衡,进而确保清朝皇帝可以掌握大权。